服务调整
关于2025年10月1日起纸质行程单无法打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13:21:00
尊敬的旅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相关规定,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停止打印纸质行程单。现就停止打印国内客票纸质行程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停止打印纸质行程单。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的国内客票,仍可按旅客的需求打印纸质行程单。
二、对于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旅客可通过海航官网、海航移动平台,自助开具电子行程单,亦可通过海航呼叫中心、直属售票处、海航授权代理开具电子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与纸质行程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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