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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调整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国内及国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6 21:30:00

  尊敬的旅客: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发布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以下简称海航、大新华)疫情防控期间国内、国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1月27日0时之前;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

  1.3 适用航班:由海航、大新华实际承运的航班和海航、大新华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2 客票处置方案

  2.1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手续

  2.1.1 如您客票的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如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2 如您客票的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在航班起飞前 7 天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如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 7 天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2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2.2.1 如您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提出变更,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如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2 如您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 7 天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提出变更,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如您在航班起飞前7天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 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航各直属售票处,海航呼叫中心、海航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至海航各直属售票处或海航呼叫中心办理;

  2.2.4 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2.3 已购买随心飞产品客票的旅客,如符合本方案免费退票、变更条款的,须在原出票渠道自助办理非自愿退票,并注明疫情原因影响,经后台人员审核符合则予以通过。

  3 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方案。

  请您在出行前务必确认本人符合出行要求,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