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整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涉及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16:34:00
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北京突发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海南航空现下发2020年6月15日(含)前已购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涉及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条件
㈠ 适用范围:在2020年6月15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0年6月14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的国内客票。
㈡ 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和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北京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
㈢ 适用票证:880、895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880、895票证互售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国内航班客票。
二、 客票处理规定
㈠ 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㈡ 客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免费变更至2020年7月15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所售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代理人所售客票,可至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呼叫中心办理。
3、海南航空官网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可自行在海南航空官网点击“其他原因”提交退票申请。
4、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㈢ 客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㈣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