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整
关于海南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1 14:32:00
尊敬的旅客:
自2024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海南航空国内航线(含:国际客票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1、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
2、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3、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4、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5、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2024年10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4年10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