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整
关于《受台风“格美”影响的海南航空国内客票特殊处置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4 19:13:00
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受台风“格美”影响旅客的服务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行程,现下发受台风“格美”影响的国内航班客票特殊处置规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条件
(一)适用航班:海南航空福州、厦门、三明进出港的国内航班(包含海南航空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适用日期
1.适用航班日期:2024年7月24日(含)-2024年7月26日(含)。
2.适用出票日期:2024年7月24日(含)之前。
(三)适用退座时间: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定座(具体时间以系统中取消定座的时间为准)。
(四)适用票证:880票证。
(五)已办理退票或变更的客票,已收取的变更费、退票费不予补退。
二、航班正常时,客票特殊处置规则
(一)客票退票
1.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定座记录的客票,在客票退票期限内至原购票地办理全退,免收退票费。
2.在海南航空官方移动平台(APP、小程序及移动网站)办理全退时,需按“非自愿退票”原因提交退票。
3.退票原因备注:台风“格美”全退。
(二)客票变更
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定座的客票,首次变更至2024年7月31日(含)前海南航空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 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如再次提出退票申请,需在客票退票期限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您可联系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致电客服热线95339办理变更业务。
(三)自愿签转:按购票时适用的国内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航班不正常时,按海南航空现行国内不正常航班票规办理。
四、其它
(一)如未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定座,或已按本政策办理免费变更后再提出退改签申请的,均按国内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其他规则按海南航空现行国内不正常航班票规及国内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规则自2024年7月24日生效。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