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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调整

关于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学生及教职工延期返校票务特殊处置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17:07:00

尊敬的旅客: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影响的学生及教职工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明确学生及教职工延期返校票务特殊处置规定,具体如下: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出票日期:学校延迟返校通知下发之日(含)之前;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8月17日(含)至2021年9月15日(含);

  1.3 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和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为市场方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 相关证明材料

  旅客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延期返校通知以及旅客本人的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教师及职工证,以上材料可以是原件、扫描件、截图。

  3 客票处理方案

  3.1 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3.1.1 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3.1.2 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3.2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3.2.1 如您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首次变更2021年9月27日(含)之前,同航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

  3.2.2 如您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将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3.2.3 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海南航空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海南航空呼叫中心办理。

  3.2.4 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本文件于2021年8月18日19:00生效,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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